《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复习要点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l、
1、1行政管理学的有关知识
1.1.1了解行政和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
1、行政的概念:行政是一种社会组织有序进行活动的形态、
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它通过一定的形式、活动和关系表现出来
狭义行政概念:是一定社会政治意愿的积极推行、执行政治
决策和实现政治目标,从属于一定社会的政治。
广义的行政概念:行政是一个组织为实施自已的政策目标(一
般是非赢利性的目标)而采取的活动。
2、行政管理的概念:行政管理是围绕执行公共权威而展开的
活动,是国家的组织活动。它有三层基本含义;
(1)行政管理是一种实践活动,行政管理是一种动态功能。
它通过自己的各种形态的活动,通过完成自己的各种功能来执行社
会公共权威,达到既定目标。行政管理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活动,它
产生于一定的社会,作用于一定的社会,它的活动涉及整个社会。
行政管理活动构成一个有序的整体系统。
(2)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形式,通过行政体制与组织形式,来
执行自己的动态功能。
(3)行政管理体现一种关系。行政关系有多种形式,如权威关
系、组织关系、人际关系、沟通关系、行政体系与社会的关系、行
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等等。各类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都
可能有不同的格式和性质,会对行政管理活动和形式产生一定的作
用,影响行政管理活动和形式。
从实践的意义上说,一是行政管理活动是政府管理外部各种
公共事务的活动。又是政府为管理外部社会各项事务而展开的内部
管理活动。
1。1,2 熟悉行政机构和行政领导的基本概念
1、行政机构的基本概念:组织、行政组织,是社会行政系统
的结构形态。是行政行为赖以表现的组织基础。行政组织的含义包
括4个方面:
(1)组织结构 主要是从职能目标的分工、权责大小的分配、
层次等级的划分、管理幅度的确立、制度纪律的规范等方面来确定
组织的表现形式。
(2)组织行为 组织中的人员为管理目的而活动,在人员之间
所进行的相互交往、沟通、协作、默契等行为。
(3)组织环境 组织受到环境的制约和影响。
(4)组织意识组织中人员对目标、行为、环境的认识和心态
意识极大地也影响到组织的凝聚力。
2、行政领导的基本概念:行政领导是行政组织或机构的管理
者通过一定方式指挥影响组织内的个体成群体,从而实现一定组织
目标的活动过程。行政领导有4层含义:
(1)领导是一种行为活动的过程,旨在实现某一管理目标。
(2)领导是一种上下双方共同行为的过程。
(3)领导是领导者对被领导者施加影响的过程。这种影响一是
来自权力的影响力;二是来自非权力的影响力。
(4)领导活动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的,它不能超越环境的制
约.
因此,领导者、被领导者和环境构成了领导活动的三个层面基
本要素。
1.1.3 熟悉行政沟通的作用和原则
l、行政沟通的作用 行政组织决策、规划、指挥、协调、控
制等职能的发挥,都离不开行政改沟通。首先,它是有效决策的依据。
其次,行政沟通能增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目标、工作环境的了解,促
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的认识和认同,形成一种积极的组织意识。最后,
行政沟通能改善人际关系和组织气氛。
2、行政沟通的原则。行政沟通旨在为实现某一目标而产生一
定的沟通效应、速度、广度和准确度。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沟通效
应,沟通时应当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1)高效率原则指某一行政信息完成沟通过程所需要的时间
越少,沟通效率则越高。为了实现行政沟通的高效率原则,必须特
别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保证沟通渠道畅通无阻,减少人为干扰
和失真现象,尽可能选择最短、最直接、容量适中的渠道进行沟通。
二是沟通技术现代化。
(2)高质量原则是指行政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所达到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全面性,尽可能地减少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干扰和失真,注
意减少与信息接收者的要求成行政决策活动无关的信息。
(3)民主化原则。就是要扩大行政人员参与决策的机会,创造
一种民主、宽容、和谐的沟通气氛。
1,1,4掌握提高行政效能的方法
行政效能,就是行政投入与行致产出之间的比值。它是行政产
出的能量、数量、质量与行政投入之间的综合比值关系,是行政能
率、行政效率和行政效益的合称。
提高行政效能应该采取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方法,应该把重
点放在改革和完善行改内部的体制、结构、程序和提高人员的素质
上。把重点放在改善内部环境上,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自我改革和
完善。
(1)改革组织体制。划清楚各项行政职能的内涵和外延,简改
放权,根据职能加效能的原则重新考虑行政机构的设置及其编制、
规模。优化组织结构、健全决策机构,加强信息机构和监督机构的
职能,控制并适当减少过于庞大的执行机构。
(2)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首先
要提高行政人员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平。其次,要加强在职人
员的知识教育与专业培训。再者,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
制,尽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行政人员的质量
(3)完善行政过程。首先,要进一步优化决策,增强决策的科
学性和民主性。其次,通过简化程序,减少中间层次和加强监控等
方法消除执行和反馈中的“中间梗塞”和“信号衰减”现象。再者
如强协调与合作。最后,加强规划工作,科学运筹时间、人力、物
力、财力等。
(4)实现行政管理方法与手段的现代化。将新的科学理论广泛
应用到行政管理实践中去,以提高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程度,采用电
脑、图文传真设备等现代技术手段,从物质技术方面促进行政效能
的提高。
1。2行政法学的有关知识
1。2,1了解法律的概念和行政法渊源。
1、法律的广义概念:指国家机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
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概念:是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在全
国范图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是由法定的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制定的,对社会各项事
务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
文件的总和。
2、行政法的渊源,又称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产生的依
据和来源及其外部表现形式。我国只有成文法才是行政法的渊源。
(1)宪法。是制定各种法律、法规、规章的法律依据和来源,
是行政法的渊源和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立法权的法律依据:
宪法是行政法的最根本的法源。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法律
和法律,是制定其他法规、规章的依据、行政法律规范.
(3)行政法规。国务院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是制定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及规章的依据。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法规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制定规
章的依据。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实施范围较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
民代表大会制定,人民代表大会,它们在制定机关所辖民族自治地
方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是制定规章的依据。
(6)规章。规章亦称行政规章,国务院规章和特定的地方人民
政府规章。
(7)法律解释。
(8)其他规范性文件,决议、决定和命令。
1,2,2熟悉依法行政的意义P18—19
依法行政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是适应我国经济体
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强化国家公务员和人民群众的行政
法制观念,切实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
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建设。
1.2.3熟悉行政行为的内涵 P25
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行使国
家行政权力,实施国家行政管理任务而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以下5个要件:
(1)是行为的主体,即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法定国家行政
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2)是行为的客体,即行政管理的对象,也就是行政行为所指
向的相对方。
(3)是行为的内容,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实现的管理
任务。
(4)是行为的形式,即行政行为的实施,必须以法定的形式表
现出来。
(5)是行为结果,即行政行为的实施,必定要引起一定法律关
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1,2。4掌握行政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P19—21
行政法治原则是指导行政法的立法和实施的基本原则。
具体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
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行使,必须依
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具体内容包括3方面内容:
①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要求行政主体(指履行
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在其法定的权限内行使行政职权。②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
要求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既不能违反行政实体规范,也不能违反行
政程序规范。不履行或拖延法定职责,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
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按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
法律要旨。
(2)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
乎理性,要求行政机关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滥用自由裁量
权。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情况有三种:
①在法律没有规定限制条件情况下,行政机关在不违反宪法和
法律的前提下,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②法律只规定了模糊的标准,而没有规定明确的范围和方式,
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和对法律的合理解释,在不违背常规情况下
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③根据法律明确规定的范围、幅度和方式,由行政机关根据具
体情况选择采用。
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有5点:
①行政行为应当符合相对方的客观实际;
②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构
因素;
③平等适用法律规范,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的对待;
④符合自然规律;
⑤符合社会公德。
(3)行政应急性原则。是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的情况下,出于
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法律授权的特定的一级
政府批准,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依据相抵触的
措施,事后必须报法定国家机关予以确认。从广义上讲,行政应急
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的非常原则,是它们的补充,是行
政法治原则特殊的、重要的内容。一般而言,行政应总权力的行使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是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情况。
②是非法定机关行使紧急权力,事后应报法定机关予以确认。
③是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
④是应急权力行使应该适当,将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和范围内。
1,2.5掌握行政主体、内容、程序和权限合法的内涵 P25
(1)行政行为主体合法印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有法定职
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在其法定权限范围
内行使行政行为,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2)行政行为内容合法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明
确、适当、合法的要求。
(3)行政行为程序合法即将政行为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必
须符合与该行政行为性质相适应的法定程序要求,符合程序的一般
要求。
(4)行政行为权限合法指行使行政行为必须在一定的地域、时
间、条件等方面的限度内,行政主体不能超越行政权限的限度。
1,2,6熟悉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关系 P20
行政合理性与合法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合法性原则适用于行
政法的所有领域,合理性原则则适应于自由裁量权领域。通常一个
行政行为如果触犯了合法性原则,就不再追究共合理性问题;而一
个自由裁量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合法性原则,也可能引起合理性问
题。随着国家立法进程的推进,原先属于合理性问题,可能被提升
为合法性问题。
1,2,7了解行政立法的意义、内容和基本要求 P26
(1)行政立法的意义是:行政立法行为是实施行政行为的一种
重要形式,其目的在于执行宪法和法律,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
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行政管理行为、程序、内容
和形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