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论坛违规贴子处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本论坛健康有序地发展,规范论坛发贴,让新老会员朋友有一个更好的交环境,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对考试大论坛管理制度的补充与延伸
第二章
第三条:违规贴子的判定,有下例情形之一的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言论和消息;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3、涉及他人隐私、有意模仿他人注册名或冒充本坛管理人员发布的信息;
14、破坏社区及论坛秩序、侵害社区及论坛利益的其他内容;
15、可能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16、抄袭及剽窃他人的作品,转载及引用请注明出处,不得上贴原作者禁止转载的文章;
17、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
18、缺乏理性讨论诚意、无理纠缠、恶意灌水等浪费版面资源的信息;
19、明显缺乏章法、错别字过多、内容晦涩空泛的帖子;
20、包含影响用户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文章;
21、重复帖、测试帖、过于私人化的聊天水帖;
22、重复、大量发贴并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和言论;
23、未经社区及相关论坛同意,请勿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
24、回文严重偏离原文主旨内容,且严重影响到其他人对原文的阅读或不符合原文作者想表达意思的贴子
25、单字节重复发布无意义的回贴
第三章
一般处罚原则
第四条
删除贴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版主可以删除该帖,并酌情扣减积分,依据情节轻重可扣减0至50分。
(1)有第二章第三条规定18-25条情形之一的,
(2)可能危害本站生存的言论。如宣扬邪教、攻击国家领导人、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影响社会稳定、违反国家法律的言论。
(3)未经本人同意公布和使用含有他人隐私的内容的。
(4)版主认定的其它情形。如足以引发争吵、话题敏感、气氛不和谐的贴子。
版主必须记录删贴理由。删贴无需警告,但具有警示意义或禁止类似情况发生的删贴可以在删贴的同时短信通知被删贴人。会员对贴子被删除的处理不服,可在该贴被删除七日之内按照《考试大论坛管理章程》第七条规定程序提出申诉。但对于七日之后提出的申诉,如果该会员能自行证明或用其它方法证明贴子内容的,不受此七日之限。
第五条
修改贴子。出现本《章程》第二章第三条17至25条规定之一,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删除条件的,版主可以修改该贴。但修改不能扭曲原文作者意图。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对观点性非灌水贴,版主修改贴子前应先行备份贴子原文,并且保留至该贴被修改后七日,否则视为无理由修改贴子。会员对贴子被删除的处理不服,可在该贴被修改后七日之内按照《考试大论坛管理章程》规定程序提出申诉。但对于七日之后提出的申诉,如果该会员能自行证明或用其它方法证明贴子内容的,不受此七日之限。
第六条
锁定帖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版主可以锁定该帖。
(1)除灌水区外,一个主题的回复贴子以版聊形式超过10页;
(2)版主认定的其它情形。如足以引发争吵、话题敏感、气氛不和谐的贴子。
第七条
封帐号或IP。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管理员决议可封锁其帐号或IP地址。在正式封锁之前必须警告当事人,并给予当事人申诉的机会。
(1) 出现本《章程》第二章第三条1至17条规定之一的
(2)出现本《章程》第二章第三条17至25条规定之一,且屡教不改达三次以上(含三次)。
(3)用户名与系统帐号或单位帐号相近,容易产生混淆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如“管理员”“版主”等。
(4)用户名含有不文明用语或攻击、影射、冒充各级领导或著名人物,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5)恶意攻击其他用户,恶意注册或使用与其他本站用户相近的或侮辱性的用户名或图片。善意玩笑除外。
(6)将帐号出借、转让、出售或赠与他人,利用一人掌握的多个帐号同时参与投票表决或获取其他不当利益,情节严重的。
(7)管理员或超级版主认定的其他情况。
附则:对本章程有争议或不明确的,参照考试大论坛管理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