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幸看到《司考大门不宜向非法律本科学历者敞开》这篇文章,我深有同感,在业界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实际案件操作多了,考试肯定考不上”的说法。笔者认为一个法律专业人才不仅要有身后的法律功底还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换而言之就是不已理论论成败,因此建议司法考试取消笔试,所有考生在考官(可由律师或法官检察官担任)带领下进行各类案件实际参与考试,这样就避免了高分低能的人进入法律队伍,同时鉴于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对报名条件实行一定的限制,可以规定如必须法学本科(这是取消笔试的前提)和需2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等,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法律队伍建设的更有战斗力!如果本文伤害了某些人的自尊,对不起法律是无情的,你可以发贴辩论。